采生折(she)枝
采生折枝的意思(si)是:为了赚钱故意(yi)把拐来的人的身(shen)体弄残疾,让他们上街(jie)去乞讨,而他们(men)就是利用人(ren)们的同情心(xin)去赚钱,这样的恶行可以说简直(zhi)就是令人发(fa)指,而这样子的行为(wei)换做任何人都会感觉愤(fen)慨,所以明清时期就(jiu)规定了采生折(she)割者,凌迟处死(si)。
明朝法律之中的(de)确有这一条(tiao),《明律》卷一(yi)九《刑律(lu).人命。采生折割人(ren)》:“凡(fan)采生折割人(ren)者,凌迟(chi)处死,财产断付(fu)死者之家。妻、子及同居家口虽(sui)不知情,并流二(er)千里安置。为从者斩。”
在(zai)古代虽然(ran)有类似“凌(ling)迟”酷刑,可(ke)是很大程度上(shang)这个酷刑(xing)只是用来震慑的,主(zhu)要是让百姓(xing)还有敬畏(wei),所以当时的明(ming)朝统治者也是慎之(zhi)又慎的使用,除(chu)非是罪大恶极的罪犯(fan),否则不会(hui)用到凌迟。
而采生折割(ge)一旦发现就会(hui)被凌迟处死,可以(yi)看出无论是现代(dai)还是古代对于“人贩子(zi)”大家都(dou)极为痛恨(hen),而且就(jiu)连家属都不能(neng)幸免,可见(jian)对于打击人贩在古(gu)代的力度也是很大的(de)。
我相(xiang)信在电视(shi)上或者听老人(ren)说起过类似现象,有(you)些人为了赚钱故意(yi)把拐来的人的身体弄(nong)残疾,让他们上街去乞(qi)讨,而他们就(jiu)是利用人们的“同情心”去赚钱,这样的(de)恶行可以说简直(zhi)就是令人发指,而这样子的行为换(huan)做任何人都会感觉(jue)愤慨,所以(yi)明清时期(qi)就规定了“采生折割者,凌(ling)迟处死”。
在清朝乾(qian)隆年间就记载(zai)了这样一个故(gu)事,其罪行可(ke)以说是累累白骨,当(dang)时在苏州一个地方(fang)据传有两(liang)个乞丐身边带着(zhe)一只“狗”,这只“狗”不能说话,但(dan)是听得懂人(ren)话,所以也纷纷引起(qi)了周边群众的好(hao)奇。
然而还是(shi)有百姓发现了其(qi)中的不寻常之处(chu),因为和寻(xun)常的“狗(gou)”比起来,它的体(ti)型明显大了(le)很多,所(suo)以有些人觉得奇怪便(bian)立马告诉县令。
而(er)县令老爷立(li)马感觉出(chu)了其中的不寻常,立马(ma)派出手下悄悄跟(gen)踪这两人,并(bing)把这两个人带(dai)回了衙门。而(er)当县令发现了事情真相(xiang)之后,真的是(shi)令人愤慨,原来这两(liang)个人是“人贩(fan)子”,而他们身边的(de)这只“狗”竟然也是个(ge)普通孩童(tong),只不过被(bei)粘上了狗(gou)毛然后猎奇吸引(yin)人们的注意力以此(ci)牟利,而且(qie)据他们交代这样(yang)子的情况在当时还足(zu)足有数百(bai)人乃至数万人。
而县(xian)令乃至旁听的百姓一听(ting)到如此行径,也是忍不住群起激(ji)愤的要立(li)马上去就把这两(liang)个人打死,毕竟(jing)换了谁听到这种事(shi)都是很气愤的。最后(hou)还是县令叫住了百姓,并劝道:“现在打死他们,实(shi)在是便宜了(le)他们。”
而围观(guan)的百姓听到了(le)县令的话(hua)之后,也是立马便安静(jing)了下来,而最终毫无疑(yi)问的是这两个人(ren)被判凌迟处死,对于他(ta)们来说也是(shi)报应。
也就(jiu)是“人贩(fan)子”的(de)手段太过于歹毒,所以(yi)历朝历代对于他们(men)都是“重(zhong)刑加身”,汉朝时期(qi)先是把犯人杀死,然(ran)后将其车裂,到了唐朝(chao)时期稍稍有(you)所改观,可是还是判处(chu)死刑,而清朝(chao)和明朝的惩罚制度是(shi)一样的,都是凌迟(chi)处死。
甚(shen)至明朝为了惩罚这(zhe)些人,连(lian)同他们的家人都要一同(tong)被算在内,因为(wei)“人贩子”的行径破(po)坏的是一整个乃(nai)至几十个家(jia)庭,而为了他们的私(si)欲甚至害(hai)苦了多少(shao)孩子,所以无论对他们(men)用什么酷刑都认(ren)为在情理之中。